Friday, February 01, 2008

巴林

每天在機場、處理的不外是經手各樣旅行文件、包括護照、居留證件、簽證、旅行證、機票,再來就是幫客人劃位、託運行李。其實前面DOC、如果不合格而客人被遣返回來,是比較麻煩的,不僅航空公司要被罰款,客人的原訂行程也會被耽誤到,大家都不樂見。

今天在機場,CKIN一對前往巴林的夫婦,太太此番是第一次去,而先生有數次往來巴林的經驗,均是申請落地簽證的模式;由於查了我們的TIM(是IATA會定期UPDATE的DIRECTORY,裡面是全世界各個國家有關簽證、貨幣、檢疫等各項規定)巴林需要簽證,而若是以申請巴林落地簽證的形式,則必須是短期洽商,旅客需具備當地商務往來的文件信函,並有回程機票及當地下榻旅館。但因為除此之外,TIM還附帶但書,亦即是否為商務旅遊是由海關當局來決定;所以、當客人只是口頭上表明是BUSINESS VISIT,但也只是“口頭上表明”當地有拜會公司,放他們走,心裡不免忐忑。

巴林簽證相關規定